鸡东煤电化循环经济示范基地供水工程项目、鸡东县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造价清单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东煤电化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服务中心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鸡东煤电化循环经济示范基地供水工程项目、鸡东县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造价清单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鸡东煤电化循环经济示范基地供水工程项目、鸡东县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造价清单项目;
二、项目编号:RK-2020-0112-0026;
三、服务期限:合同约定;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预算金额:35.26万元;
六、磋商范围:(具体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七、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八、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9.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9.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9.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9.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0.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1月13日起至2020年0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如需购买磋商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常女士(0467-2560000);
10.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如需邮寄纸质版磋商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响应文件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11.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星河公馆A2号楼11号门市。
1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按自动放弃本项目的竞标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三、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磋商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购买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东煤电化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鸡东煤电化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经办人:时先生
经办人联系电话:182467237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星河公馆A2号楼11号门市
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常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67-2560000
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