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效节能电动机采购(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买方为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106121。
2. 招标范围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效节能电动机共156台,包括相应的配套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只能对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 2投标方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投标方是代理商,其代理的制造厂商应具备以上资质。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
3.3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过去承接项目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4投标方具有国家颁发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方是代理商,其代理的制造厂商应具有国家颁发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5投标方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制造企业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制造厂商电动机销售额5年内每年的电机年销售业绩在5亿元及以上。如果投标方是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制造厂商的上述资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email prote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