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为粗灰、炉渣销售,招标编号为:HBCT-160161-011,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粗灰、炉渣销售:44万吨粗灰和6万吨炉渣销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
3.2 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采购粉煤灰的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每年度的购灰量不得低于5万吨,并提供明确市场份额方面的相关证明(搅拌站、水泥厂明细)。
3.3 具有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运输车辆,具有足够的30吨以上粉煤灰装罐车辆,并提供本公司名下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或长期租用合同(至2018年3月8日前在合同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投标时备查),并提供车辆明细表。
3.4 须满足粉煤灰储存场地面积大于30亩或储灰仓大于5万吨以上的中转库容要求,提供粉煤灰存储罐的总储存量证明材料;应提供自建或租赁的粉煤灰储存罐容量的证明材料(自建储存罐地址,租赁合同摘要页复印件等)。
3.5 其它有利于说明投标人日处理粉煤灰能力的有关材料和措施。
3.6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等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应提供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01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4.2.1 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
4.2.3 业绩证明资料(应提供合同、相关报告、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以上资料作为资格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