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二、招标编号、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内容 |
1 |
内蒙古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
HG-2017-2-246 |
10KV开关柜、直流系统64台(关键元器件需要合资或进口品牌) |
2 |
内蒙古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
HG-2017-2-247 |
10KV电力电缆3160米 |
注: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已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 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
3、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有效资料一份来我公司进行审核,其中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 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6)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执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资格预审”。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现金或电汇)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