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引风机局部改造工程引风机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榆社电厂3号机组配置1台1053t/h煤粉锅炉,两台成都电力机械厂生产的双级动调轴流引风机,无增压风机。因超低排放改造增设脱硝设施和脱硫设施,烟气系统阻力增加,经评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现有引风机无法满足机组运行需求,需要对引风机进行增容改造。
1.2招标范围
采购2套引风机叶轮、机壳、进气箱、扩压段、进出口膨胀节等相关设备,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5台应用于火电机组双级动调轴流引风机应用业绩,且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机组,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3.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6月08日起至2017年06月12日止,访问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汇总表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费:1033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