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公司2*325MW机组超低排放增引合一改造项目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2017-06-16
招标编号:HNZB2017-06-03079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2×325MW国产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由武汉厂设计制造,为WGZ1025/17.53-8型,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平衡通风、切圆燃烧煤粉汽包炉。
风烟系统配备两台AN30e6(V19-1°)型静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脱硫系统配备一台的AN42e6(V13+4°)+KSE;型静叶可调轴流式增压风机,均为成都电力机械厂生产。
由于进行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取消增压风机,本次改造工程为机组两台引、增压风机二合一改造及引风机出口至吸收塔入口烟道升级优化。
1.2招标范围
(1)拆除原静调引风机更换为双级动调风机。
(2)引风机出口至吸收塔入口烟道优化改造施工。
(3)拆除混凝土水平烟道,并对原混凝土支架进行改造。
(4)上述过程中包括相关相关设备的拆除、安装、调试等工作以及相应的土建、机务、电热改造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增引合一风机、烟道改造安装业绩,至少有5台300MW以上容量同类型业绩并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所附技术协议及合同的扫描件为准,技术协议中必须明确机组容量、改造工程量等主要内容;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2.6 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
2.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6月16日起至2017年06月20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