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325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引增合一项目风机及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本项目通过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325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引增合一项目风机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
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2×325MW国产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由武汉厂设计制造,为WGZ1025/17.53-8型,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平衡通风、切圆燃烧煤粉汽包炉。
风烟系统配备两台AN30e6(V19-1°)型静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脱硫系统配备一台的AN42e6(V13+4°)+KSE;型静叶可调轴流式增压风机,均为成都电力机械厂生产。
由于进行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取消增压风机,本次改造工程为机组两台引、增压风机二合一改造及引风机出口至吸收塔入口烟道升级优化。
1.2招标范围
采购4套引风机,含风机本体、电机、油站等相关设备,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及报价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2台应用于火电机组双级动调轴流引风机应用业绩,且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机组,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6不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汇总表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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