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东延东段(经四路-龙城高速)工程建设自购物资(建筑钢材、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东延东段(经四路-龙城高速)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建筑钢材、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东延东段(经四路-龙城高速)工程,道路为新建道路,西起经四路,东至龙城高速东,道路全长2.9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线土建工程、绿化工程及龙湖街主线上跨蛟沟冲沟桥梁1座,龙湖街主线上跨龙城高速分离立交桥1座。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4资金来源
市政建设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件1);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3.4 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是注册会员。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只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
5.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购买标书联系邮箱,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运输工程分公司迎宾街道路改造项目、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购买标书联系邮箱。
5.3已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7月25日至2017 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进行响应
5.4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5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6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组织出售,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8:0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9:30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时间:2017年8月15日9: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