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韶关市坪石发电厂(B厂)三期机组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资格预审
一、招标内容: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三期机组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 |
1 |
CHDTDZ089/16-SG-0101 |
三期机组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 |
1000 |
四、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 工程概况:
坪石电厂厂址位于广东省韶关乐昌市坪石镇南端约4.5km之河丰地区,北江支流武江从厂址东北流过,坪(石)梅(田)铁路支线自北向南穿越厂址,将厂区分割为东(二期#3机组)、西(三期#4、5机组)两区。
坪石电厂现有火力燃煤发电机组3台,总装机容量725MW。其中3号机组为125MW燃煤机组,4、5号机组为2×300MW循环流化床燃煤机组。4、5号机组为本次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所在机组,机组配套锅炉为东方锅炉厂,设计制造的型号为DG1025/17.45型亚临界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的循环流化床锅炉。
本次烟囱防腐蚀改造主要内容为拆除原烟囱内表面耐酸砖砌筑以及保温层等;拆除烟囱积灰平台、隔烟墙等;在原钢筋混凝土烟囱内新置钛钢复合板内筒及其辅助设施;根据现场钢内筒支撑需要对原烟囱基础进行改造等。
4.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烟囱防腐改造设计、采购、供货、检验、施工(验收)EPC总承包模式。要求投标方在现场施工中,应按照招标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进行现场治理;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性能试验工作,本次烟囱防腐蚀改造项目的性能考核试验由招标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4.3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2、项目企业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质、业绩要求 |
1 |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三期机组烟囱防腐蚀改造工程 |
1、施工资质:必须同时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2、企业业绩:投标方至少有近五年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不小于210m同类型烟囱的钛钢复合板或纯钛板内筒改造EPC或PC总包业绩,且运行一年以上,未出现质量问题。 3、投标方注册资金应在2000万元及以上。 |
备注:
1、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钛钢复合板或纯钛板工程项目2个及以上,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经理。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方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7、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或设备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发出时间: 2017-09-8 16:30
3、购买预审文件时间: 2017-09-8 16:30至 2017-09-15 17:00。
七、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