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6号炉屏式过热器更换(施工部分)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6号炉屏式过热器更换(施工部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6号炉屏式过热器更换(施工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二、招标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6号炉屏式过热器更换(施工部分)项目招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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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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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号炉屏式过热器更换(施工部分) |
810元 |
四、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6号炉屏式过热器更换(施工部分)项目。
2、本期规模:6号炉屏式过热器更换(施工部分)共1个标段。
3、建设地址: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4、核准文件对招标的意见及批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6号炉屏式过热器更换(施工部分)共1个标段,6号炉屏式过热器更换项目已经获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批准,列入了2017年火电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按照华电集团公司原则要求,拟对6号炉屏式过热器更换(施工部分)1个标段委托华电招标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且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单位应具有火电同类改造工程设备供应、施工的经验。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内;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须至少具有3台/套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锅炉的同类型设备改造业绩,并且运行良好,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方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8、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9、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投标方与招标方未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七、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6至10月20日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