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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公司粉煤灰运输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公司粉煤灰运输项目招标公告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注
  

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公司粉煤灰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公司粉煤灰等废弃物运输处置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2年1月起)须至少具有两个粉煤灰运输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龙华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2、3号锅炉为HG-75/5.3-L.HM型,由哈尔滨锅炉厂制造,都为循环流化床锅炉,单台锅炉额定出力为75t/h,设有细灰库和渣仓各一座。本标段招标范围包含国电龙华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环保运输、排放、积存、处置、考核以及车辆和司乘人员管理、工资、伤险等全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一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3日 09:00整到 2017年10月20日 16:00整(北京时间))。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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