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其金海热电2017-2018供热季环保原料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HJL-2017-003
2、项目名称:金海热电2017-2018供热季环保原料采购
3、项目内容:
第一包:氧化镁 1300吨(产地:辽宁大石桥) ;
第二包:氧化镁 200吨(产地:山东莱州);
第三包:氨水 200吨。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氧化镁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具有氧化镁化工产品生产经营或批发的经营资质,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产品原产地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与采石企业签订的供需合同及采石企业的许可证(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年)相关资料。提供产品应质量稳定可靠,且已取得权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可的产品检测报告。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料(以上两条)。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14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不少于两个氧化镁销售业绩(每份业绩销售数量不低于500吨),开标时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原件并附技术规范参数;
(6)投标人须具有组织车辆运输及到场卸车的能力,同时需有营运资质或提供与有营运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开标时提供营运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所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氨水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2)制造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4001环境认证(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3)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氨水投标人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进行登记备案。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7、报名和购买标书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1月25日16:30截止。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14 时3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14 时30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