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工作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投标成本,提供投标便捷条件,我司在2017年度招标采购代理工作中,继续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于2017年1月3日起,尽快办理该项业务,以方便投标活动。
原办理过2016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必须重新办理2017年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提交固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2017年*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限内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领取我公司开具的专用证明。投标人在上述期限内,参加各批次招标投标时,提交专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依据,该专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投标人未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必须根据具体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2017年度投标保证金集中办理须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2017年1月3日起,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下午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