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非物资类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投标成本,提供投标便捷条件,我公司于2017年1月起在非物资类招标项目中,继续推行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并于2017年1月4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集中办理该项业务。
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提交固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限内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领取我公司开具的专用证明。
投标人在上述期限内,参加各批次非物资类项目(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发布公告的建委平台招标项目除外)招标投标时,提交专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依据,该专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投标人若未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必须根据具体非物资类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
原办理过2016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必须重新办理2017年度投标保证金。
2017年度投标保证金集中办理须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下午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