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浏阳市淳口镇船头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6]1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浏阳市工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浏阳市淳口镇船头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淳口镇船头小学校园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框架结构3层,建筑高度12.4米。建筑面积1053平方米,占地面积351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计划总投资:约220万元。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2月9日9:00(北京时间)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