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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南路(金霞大道-丰家湾路)绿化工程项目法人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4  浏览次数:1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阳明南路(金霞大道-丰家湾路)绿化工程项目法人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投[2015]162号文件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阳明南路(金霞大道-丰家湾路)绿化工程项目法人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投[2015]162号文件立项,建设资金来自融资,招标人为常德阳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阳明南路(金霞大道-丰家湾路)绿化工程项目法人。 2.2 建设地点:常德市江南城区,北起金霞大道,南至丰家湾路。 2.3 规 模:该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9550247.75元,包括绿地清渣,种植土回填,乔灌木种植,色块小苗等。 2.4 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7 招标范围:绿地清渣,种植土回填,乔灌木种植,色块小苗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 招标编号:CDZB[2017]01。 3.工程款支付方式采用申请财政预算,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分三年给付,具体以合同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4.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3 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及项目资本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 20日17:00时。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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