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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学校建设项目代建(重新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4  浏览次数:1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改委以《关于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潭发改社[2016

 1.  招标条件

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改委以《关于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潭发改社[2016] 541 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拨款。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  代建项目名称: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学校建设项目代建(重新招标)
 
2.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额10939.55万元,用地面积49045.63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27092.6平方米(不含初中教学楼面积),其中1栋3-4层的36班小学教学楼,可容纳约1620人,其建筑面积为8707.3平方米; 1栋5层综合楼,其建筑面积为5504平方米;1栋3层的食堂,其建筑面积为4050平方米;1栋1+2F体育馆,其建筑面积为4080平方米;门卫传达室77.8平方米;2层连廊630平方米;架空车库4118.5平方米(其中体育馆下面2381.2平方米,运动场下177.3平方米)。
 
本项目运动场地面积11762平方米,包括建设1个3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6道)、5个篮球场及6个排球场。
 
本项目室外道路广场面积9467.16平方米,室外绿化面积18882.58平方米。
 
其中,有以下项目不纳入代建项目范围:
 
1栋3-4层的18班初中教学楼,可容纳约900人,其建筑面积为5209.2平方米。
 
2.5  代建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具体的代建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总投资控制目标10939.55万元。代建范围内项目投资控制目标 8000万元。都以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现行有关规范、法律法规,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代建周期: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具体移交日期根据工程进度和甲方需要确定)完成止。其中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2个月;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按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执行。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   /  。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http://222.247.40.206:88/);
 
3.3   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4.2   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
 
4.3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上述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4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拟任代建项目经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述标,述标顺序为开标顺序,时间为10分钟以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 04日至2017年 01 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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