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新化县胜利大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新化县胜利大桥拆除重建工程已由娄底市交通局以娄交计[2016]2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与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娄底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新化县境内S225线上,跨越大洋江的一座大型桥梁,桥梁总长249.08米,跨径布置为34.68米+3*57米+34.68米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悬浇连续箱梁;横桥向设2%双向横坡。 1.2新桥技术标准:桥梁跨径与老桥一致(桥墩位置不变)新桥桥墩应与已建大洋江桥在一个流水线上;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桥梁净高不小于老桥现有净高;从新化至西河岸走向,由左至右方桥面宽度组成如下:0.5米(防撞护栏)+8.5米(行车道)+1.5米(下游侧设置人行道)的桥梁宽度。 1.3本次招标工程施工总工期24个月,总监理服务期 49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 24 个月。 1.4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5招标范围:新化县胜利大桥拆除重建工程的老桥拆除、新建桥梁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招标 1.6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7年 1月 04 日至2017 年1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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