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申报表,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磐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雪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PSZC2017--002
三、采购内容:可作为城市道路、广场等除雪设备数量:三台。预算金额18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经年检有效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必须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卫机械;
3、经年检有效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
4、经年检有效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