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雅名园一期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备【2013】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衡阳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博雅名园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暂估价外墙面砖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二个标包,其中:
第一标包:规格为45*95mm的外墙面砖,暂定数量约42095.36平方米;
第二标包:规格为45*145mm的外墙面砖,暂定数量约 4424.39平方米;
2.3供货地点:衡阳地区。
2.4质量要求: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达到优等品等级;检测报告的数据必须不低于国家技术标准和生产厂家技术标准,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材料质量要求。
2.5质保期:产品实行“包退、包换”,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2.6 招标内容:货物的采购、供货(含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修、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前售后等)。
2.7交货时间:本次项目招标采购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分批供货、交货,招标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发往招标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8辅助性能要求:各标包开标时需分别带样品面砖各三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如是代理商进行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唯一的销售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制造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最先报名的为准);
(7)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8)每个投标人只能参加上述一个标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