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61230G036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松岭街道路工程经吉高管发【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深圳东路-香山路,长565米。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吉林市松岭街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范围内容监理招标;
2.3 工程地点:吉林市高新区;
2.4 计划监理服务期:计划监理服务开始日期为2017年2月10日,计划监理服务结束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共324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级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监理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7 投标人需持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