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湖新城新建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转运车辆项目进行国内电子化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GQCZFCG2016GZ-065
2.招标项目: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转运车辆项目 预算:242万元
3.招标内容: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转运车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4)提供投标人2016年度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提供所投车辆的工信部(原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6)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7)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9)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上传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必查);
(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24日13: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