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61230G036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高新大路附属设施配套工程,已由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吉市政办发【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规模:吉林市高新大路工程起点经八路,终点经一路,长5440米范围内7米中央分隔带、两侧5米侧分带、人行道行道树绿化总面积约85135㎡;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起点经八路,终点经一路;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共244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企业资质。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需按相关文件执行。
3.6拒绝被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