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助终端查询机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烟芝政采(普来恩)货物201618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元)
1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助终端查询机采购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自助终端查询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00000.00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