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红星水利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2】552号文、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12】1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争取中央和市级补助等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监测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红星水利工程主要由大坝枢纽和灌区工程组成,大坝枢纽包括大坝、溢洪道、生态放水管和取水工程,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46.5米,正常蓄水位402米,总库容1080万立方米,灌区布置总干渠和左右干渠,总长5.217公里。工程供水、灌溉范围为李渡新区北部城市组团及农村灌区,设计供水人口7.5万人,设计灌溉面积1.2万亩。
2.2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红星水利工程大坝安全监测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仪器设备的采购、率定检验、安装埋设、调试、电缆牵引、看护保管、观测、观测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含月报年报、阶段报告等),以及完成所有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及保护相应的土建工程,完工移交,负责对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工作。
2.3计划投资约:约192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业绩;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如有疑问,请在2017年1月8日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