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莒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就鼻窦镜、低温等离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莒县中医医院。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金额:34.00万元。
3、批准编号:160698。
4、招标内容:鼻窦镜1台、低温等离子仪设备1台、耳鼻喉科动力设备1台;(采购清单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文件技术参数说明)。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采购产品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
5.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并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5.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4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或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本次招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报名时间及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