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C-2017-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伦春自治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新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量)已由呼农综办字〔2016〕1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新丰村。
2.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000亩(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
2.4施工计划工期:180天。
2.5招标控制价:3,610,000.00元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3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月 24 日 10 时 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