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民族学院教职工安置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公租房配套项目已由岳发改投【2015】102、2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按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民族学院教职工安置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公租房配套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校园内;
2.3 规 模:公租房小区基础设施,包括约1500米长道路工程及配套管网设施。教工安置性小区基础设施,包括约3000米道路工程、配套管网设施及景观绿化等。投资额约540万元。
2.4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或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09时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