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民族学院中职部学前教育实训楼、3#公租房项目已由岳发改审【2015】65号、岳发改审【2013】20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按两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民族学院中职部学前教育实训楼、3#公租房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校园内;
2.3 规 模:第一标段:新建一栋5层中职部学前教育实训楼,建筑面积约5599.59 ㎡,投资约1073万元;第二标段:新建一栋6层公租房,建筑面积约7161.5㎡,投资额约1458万元。
2.4 标段划分:按两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21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中职部学前教育实训楼、3#公租房建筑、装饰、安装等,具体详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各标段均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或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只允许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重复投标无效。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需注明湖南民族学院中职部学前教育实训楼、3#公租房项目第 * 标段。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各标段均为贰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0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