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顺德供电局低压集抄终端改造工程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佛供电财【2016】6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公司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
2.2建设规模:佛山顺德供电局2016年年中新增、2017年下达的低压集抄终端改造工程进行招标,共2个标段,第一标段项目估算投资额约2444万元,第二标段项目估算投资额约2119万元(注:估算投资额仅作为合同支付预付款的计费基础,后续增补项目下达后根据上述区域及标段划分标准将项目划分到各个标段中,由相应标段中标单位继续实施。具体项目投资金额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佛山供电局最终下达项目及金额为准)。其中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以项目实际下达建设周期为准,具体开工日期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2.4招标范围:佛山顺德供电局2016年年中新增、2017年下达的低压集抄终端改造工程,具体工程量以实际为准,具体项目投资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佛山供电局最终下达项目及金额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多标段项目投标单位不可兼中)
序号 项目名称 区域
1 佛山顺德供电局低压集抄终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乐从、大良、伦教、龙江、北滘、勒流
2 佛山顺德供电局低压集抄终端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容桂、均安、杏坛、陈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3. 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4. 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通信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或以上级别,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5.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