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东电生活区供气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电机厂,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东方电机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东电生活区供气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方电机厂
2.3建设规模:东方电机厂八个生活区(一、二、三、四生活区,铁西区,北光小区、学苑小区、电器小区)的居民用户6735户和外供用户113户(外供用户中有总表6户,总表后分户预计64户)及接入各小区市政燃气管道等供气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2.4 设计周期: 30日历天(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5 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前期方案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设计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设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近三年(2014年-2016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具有1个天然气民用户工程或至少具有1个市政燃气管网工程项目的设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燃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4年-2016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具有1个天然气民用户工程或至少具有1个市政燃气管网工程项目的设计)。
3.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 23 日至2016年 12 月 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