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为溪湖区2017-2018年度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溪湖区2017-2018年度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单位: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3、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4、设计周期:签订设计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6、招标范围:工程设计等。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 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0日,每天8:00-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