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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滨河路入海口至张家段新建工程施工第二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6  浏览次数:1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凌海市滨河路入海口至张家段新建工程已经由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凌发改发 [2016]52 号文件,项目业主

 1.招标条件

 
     凌海市滨河路入海口至张家段新建工程已经由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凌发改发 [2016]52 号文件,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大凌河滨河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省补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凌海市滨河路入海口至张家段新建工程施工第二批
 
2.2建设地点:已建成的滨河路大有经济区到入海口段终点处,与滨河路顺接,终点位于锦八支路与滨河公路相交处。
 
2.3招标范围:凌海市滨河路入海口至张家段新建工程施工第二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桥一座。
 
2.4计划工期:共计 183 日历天,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止
 
            (具体开竣工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
 
2.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建造师需是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道桥或公路工程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道桥或公路工程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需持证上岗;
 
3.4具有A级及A级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1年;
 
3.5 施工单位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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