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近钻头地质导向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2017-0177079-JLYT-0004379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近钻头地质导向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为了提高水平井水平段储层钻遇率和评价效果,2017年针对二开井身结构Φ215.9mm水平井拟采用近钻头地质导向技术,单井钻井设计进尺为3200-3700米,油层埋深1900-2400米,预计水平段长度900-1300米。近钻头地质导向技术服务从油层垂深以上50m至完钻。近钻头地质导向工具应能及时获取钻头附近钻遇地层深浅电阻率和自然伽马地层参数,具备通过弯外壳马达可及时调整钻井轨迹,从而有效控制钻头进入油层并保持在油层中钻进,提高薄油层或新区块勘探开发水平井的储层钻遇率。
招标范围:二开井身结构Φ215.9mm水平井近钻头地质导向技术服务,2017年预计工作量43口井(油气藏评价部4口井,致密油开发项目经理部36口井,钻采工程部3口井)。 中标人数量:当合格投标人≥4家时,选取两家中标人;当合格投标人≤3家时,选取1家中标人。 工作量分配原则:当中标人数量为两家时,第一中标人与第二中标人按3:1的比例分配工作量。 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2 施工地点:吉林油区; 2.3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7 年 1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 12月 31 日; 单井工期按工程设计执行;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JLYT-ZBZX-2016-FW-064的招标文件; 2.5 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详见附件5);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3.3 施工现场使用仪器数量与现场备用仪器数量比例为1:1,总数至少投入6套设备(若购买仪器需出具购买发票;若租赁仪器需出具租赁合同;若自产设备出具生产合格证及车间照片); 3.4至少提供国内油田4口水平井的近钻头导向技术服务应用证明(需出具中石油、中石化或中海油厂处级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发票,施工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业绩证明内容必须包括井号、施工时间、井深、水平段长,合同和发票必须对应); 3.5必须满足技术要求中“*”条款,不带“*”条款作出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3.7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8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07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