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危险废物外委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2016-0176130-DQSH-0002569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确保2017年即将产生的树脂装置污泥、废有机溶剂、含氰、含油、废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能够及时得到规范处置,需尽早对2017年产生危险废物外委处置单位进行定商定价招标。2017年预计产生无价值危险废物约1358吨,计划投资328万元。 (2)、建设地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3)、工期:合同生效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DQSH-DL-2016-006的招标文件。
2个标段。标段一: 树脂装置污泥约1150吨、废有机溶剂约130吨、清罐废油约20吨,合计约1300吨。标段二: 含氰废物约45吨、含油废物约3吨,废碱包装袋约6吨、废三氯化铝内衬袋约4吨,合计约58吨。详见附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所在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限内,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2 标段一的投标人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2500吨/年,核准经营类别: (1)未换证投标人,按照2008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包括HW06(261-005-06)、HW08(900-210-08、900-249-08)。 (2)已换证投标人,按照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包括HW06(900-404-06)。HW08(900-210-08、900-249-08) 3.3 标段二的投标人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500吨/年,核准经营类别: (1)未换证投标人,按照2008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包括HW38(261-067-38、261-068-38、261-069-38)、HW49(900-041-49)。 (2)已换证投标人,按照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包括HW38(261-067-38、261-068-38、261-069-38)、HW49(900-041-49)。 3.4 同时投标标段一和标段二的投标人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3000吨/年。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