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村324线邱城路口至沈海高速路涵洞口太阳能路灯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比选人为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邀请招标。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 选 人: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村村民委员会
2、比选项目名称: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村324线邱城路口至沈海高速路涵洞口太阳能路灯工程
3、比选工程规模及承包服务范围:本工程预算价167015.00元;路灯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书)。
4、比选承包服务期: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二、比选资格要求:
1、具有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0日至2017年01月14日(含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