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净化工程,根据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现统一以补充通知的形式澄清和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是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问: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里的技术部分:投标企业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的得 2 分;具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得 2 分。问:本次招标内容不涉及到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以及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这项。我方认为此条评分不合理。违反了2016年《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故我方建议修改或删除此项。
答:本次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节特殊技术和要求1.4分部分项技术要求中含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为保证项目设计的合理及安全性,故不作更改。
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里的商务部分:由原来的:“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报告的得4分”。修改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报告,顾客满意度指数80分以上的得6分,80分及以下得4分,60分及以下得2分”。
4、删除招标文件评分细则里的商务部分:企业实力信誉和履约能力中的第4条 投标企业被评为“著名商标”的得2分。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17年1月25日上午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