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澧县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6〕3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临澧县耕地质量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澧县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
2.2建设地点:临澧县佘市桥镇高桥村、岩溪村、得胜村、枫树村、高丰村等
2.3规模:本工程为改造灌水渠10500米,改造排水渠3280米,新建机耕路6430米,维修山塘5口,新建电灌站1座,新建闸门328座,新建涵管66处,新建下田坡道39座,人行板桥135处,修建机耕桥15座,建成高产稳产粮田5000亩。工程投资额5757030.00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5质量要求: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农田排灌渠、机耕道改造及田间渠道、山塘维修等农田水利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还应持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人员均为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基金的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17年01月16日~2017年01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