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中山路延伸段B1-5地块热网连接工程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山路延伸段B1-5地块热网连接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规模:中山路延伸段B1-5地块热网连接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施工图中G4至G5外两端弯头间的直管段,总长约43米,包含36米埋地直管、2个固定墩和1个埋地外压轴向型补偿器及排潮管1组,但不包括弯头,已预埋)。
2.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9.7370万元人民币
2.4供货周期:9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证书允许经营范围应包含压力管道的生产制造。);
3)2013年1月1日至今工作管径DN300以上(含DN300)直埋式蒸汽保温管制作合同累计数量在1000米以上(以买卖合同原件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4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2月4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公章(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3.5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2月4日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