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神华包头能源公司李家壕煤矿2017-2018年选煤厂矸石、煤泥外排运输业务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014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内容
根据李家壕煤矿生产计划及工程安排,2017年至2018年计划排矸约200万吨,排煤泥约60万吨,矸石、煤泥外排运输业务计划外委,主要包括矸石和煤泥装车、拉运,排矸道路维护和沿途撒货清理等业务。
从李家壕煤矿选煤厂矸石仓下口和煤泥仓下口将矸石、煤泥运至李家壕煤矿矸石山排弃,计划排矸约200万吨,排煤泥约60万吨。矸石外排综合运距1.2公里,煤泥外排综合运距0.98公里。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李家壕煤矿2017-2018年选煤厂矸石、煤泥外排运输业务作业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证明。
2) 投标人如果是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运输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在2013年度至2016年度中任意一年度须具有累计已完成运输量100万吨及以上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未体现运输量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载重量25吨及以上自卸式运输车辆不少于4台,载重量5吨及以上装载机不少于3台,载重量10吨及以上洒水车至少1台。提供上述运输设备的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中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须补充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5)自卸式运输车辆作业车辆司机须具有B2驾驶执照和由司机所在地的运输管理局颁发上岗证(也叫从业资格证);装载机作业车辆司机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由当地煤炭工业局颁发的安全操作证;洒水车作业司机须具有B2驾驶执照。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3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