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动是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采购的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炼油厂石油深加工项目所需气体分析仪的采购招标。
项目所在地:哈萨克斯坦阿特劳
1、招标范围:
1.1 招标物资名称、数量:催化裂化装置管道衬里材料结合剂
包号 名 称 设备位号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气体分析仪 13台 收到中标通知3个月内. DAP阿特劳机场免税仓库
2. 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其他资质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业绩,服从招标人规范、合理的管理要求,未有违背国家、行业等法律法规,包括知识产权等,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三年内未被连续三次及以上通报或停用。
2.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营业财务状况,并提供2015度的完整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2近五年内投标方或投标方的担保公司销售类似规格完整设备1台以上的至少三份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不少于1台,评标时需要出示合同原件)。
2.3 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4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15天内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2.5投标人应保证必须获得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委托授权书,能够获得制造商当地商会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合同以美元结算,如投标的外币公司不具有相应资质及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及业绩的境内公司担保,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担保书。
2.6投标人应按“招标书”、“技术要求”提交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同时还应按照“供应商资格审查与风险评估表”要求提交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资格预审文件资料、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是三份文件,必须单独、分别包装密封,不得一起包装或混装,以上三份文件同时需要盖章版的电子版扫描件存入U盘中。招标人将对共性的问题统一汇总、答复,个性的问题将仅向提问方答复。
2.7合同金额的100%在项目现场签署了货物开箱验收单、最终的检验文件、卖方提供的10%的质保金银行保函、形式发票和相关文件后一个月内(T/T)支付。
2.8投标方哈国现场服务人员可获得哈萨克斯坦的商务签证及有能力在当地工作。
3.开标顺序
本次招标将首先进行资格审查与风险评估,资格符合、风险受控,且验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后,采供技术标书,再次采用商务标书,反之,将不予采用。审查评估不能通过的,将采取可追溯的方式予以反馈,不予采用的报价可由供应商自取、监察人员销毁或其授权其他人员销毁,原则上,招标人不予办理退还。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4.1 合同签订及供货范围
固定总价。
5.主要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附件)
6. 投标人要求:
如果报名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关于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出示原件,由招标人核实并留存一份复印件。
7.公告所包含的资料
包括: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与风险评估表、招标书、技术要求等四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其中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8. 投标人标书组成:
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签字盖章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4部分组成,这4部分独立包装,其中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顺序应与供应商资格审查与风险评估表顺序对应。
9.时间要求
9.1 投标确认时间:2017年1月23日以前由投标人提出参加投标的确认函。
9.2技术澄清时间:2017年2月3日以前由投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统一安排。
9.3开标时间:2017年2月13日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