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区2017年度公共照明设施零星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州区
(2)工程规模:通州区范围内,因交通、城市建设等需要迁移或拆除的公共照明设施,因交通事故或被盗等突发情况需抢修、拆除、更换的公共照明设施,因房屋修缮等需拆除的楼宇亮化照明设施,公共照明设施日常养护中的特殊工种施工(如拉管施工更新电缆等),变压器维护,包括所用所需材料、灯杆、灯具的采购、安装、调试,材料试验检测等;残值归业主所有并送至业主指定地点。
(3)工期:暂定36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单项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招标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一 2017年度公共照明设施零星维修 190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级、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中均可进行投标。
7、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招标系统费用2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无论何种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费用不予退还。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7年 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月 24 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7年 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 月 24 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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