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市吴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的 太湖新城(松陵镇)流虹路南侧松陵公园西侧地块商服用房改造、扩建工程 已经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吴发改行核发【2016】20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吴江区太湖新城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2) 工程规模:6738.57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 55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3月 1日 至 2018年 7 月 23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区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此项);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 。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企业或所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 月 16 日 11:00 时至 2017 年 1
月 22 日 17:0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