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配网行动计划35千伏及以上工程年内完成三项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凡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配网行动计划35千伏及以上工程年内完成三项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FZ2017-XDWZ-CG-JZ001
3)投资金额: 42892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服务期: 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
6)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单价 分包方案
1 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配网行动计划35千伏及以上工程年内完成三项工程设计项目 110kV东乌变断路器改造工程 28820 共一包(42892元)
2 110kV宝格都变电站更换电压互感器工程 7002
3 110kV赛汉变电站电流互感器改造工程 707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5、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其他要求:供应商近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审时评磋商小组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2016〕22号《关于暂停不良行为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通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时间、地址及须提供资料
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1月17至2017年1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