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烟草公司南县分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益阳市烟草公司南县分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建设项目已由湘烟计[2015]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益阳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烟草公司南县分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村10组 2.3 规 模: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仓库:钢结构工程,单层,跨度30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框架结构,2层,建筑面积约676.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142001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卷烟物流配送中转站仓库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烟草物流生活用房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弱点安装及监控系统;室外土石方回填工程(含挡土墙工程);室外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圆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之前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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