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公-安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开发区公-安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HCG[2016]090
二、招标内容:
P1.667室内显示屏(82.8平方米)1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中的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550.8万元。本项目设有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在开标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LED显示屏或LED相关光电产品生产制造商;
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且售后服务机构应具有LED显示屏或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7日起至2017年1月22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