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招标人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2.3.1 标段一: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第一标段,项目编号SXZL2017FWJM001;
2.3.2 标段二: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第二标段,项目编号:SXZL2017FWJM00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3.4 在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化工、工业项目服务业绩(以合同和审计报告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会计师事务所和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牵头人由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要求;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照常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