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创冠环保(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项目
2、项目规模:本工程设计规模为垃圾日处理能力1000T/d,2套单台日处理能力为500吨的垃圾焚烧生产线,1台20MW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36.5万吨,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小时。项目占地面积49215㎡,总建筑面积32861.39㎡。采用日本三菱生产的机械炉排炉,四川川锅锅炉有限公司生产的余热锅炉,南京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汽轮发电机组。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发电上网,烟气处理采用“SNCR+半干法(Ca(OH)2溶液)+干法(Ca(OH)2干粉)+活性碳喷射+布袋除尘”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建(构)筑物由综合主厂房(含卸料大厅、垃圾贮坑、锅炉间、渣仓、烟气净化、汽机间附屋)、上料坡道(引桥)、烟囱、综合水泵房、冷却塔、汽车衡、油库及油泵房及渗滤液处理站等单体组成。
3、招标内容:全厂范围内(含土建维护)所有设备的维修、维护、改造等保证全厂正常生产、运转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招标范围,包括维修、维护过程中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项目地址:大连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5、服务期限:本次维保招标总服务期暂定为12个月(投标人按一年的服务期限进行报价),具体开始时间招标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书形式通知中标方。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少有1个发电厂保运业绩;
(5)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要求提供全部合同汇总表含规模、使用时间、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合同封面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业绩应是投标人自己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等的业绩。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递交时间:2017年 02月17日 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