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卧佛山国际滑雪场道路工程施工 已由 凉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凉发改字[2016]1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联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筹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内蒙古联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卧佛山国际滑雪场道路工程施工
(二)建设地点:凉城县岱海旅游区
(三)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两车道标注设计,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12.0m。其中:行车道宽2×3.75m,硬路肩宽2×1.50m,土路肩宽2×0.750m。起始桩号为:K0+000K5+520,路线全长5.52Km。
招标内容: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
工程投资额:63329150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包括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如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将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为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为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除外)、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 1 月 22 日至2017年 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