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卧佛山国际滑雪场道路工程监理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卧佛山国际滑雪场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凉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凉发改字[2016]1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联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筹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内蒙古联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卧佛山国际滑雪场道路工程起点位于凉城县岱海旅游区卧佛山路北端处,沿小圪料沟布线,终点接规划卧佛山滑雪场,全长约5.52公里,含韭菜沟大桥1座(桥梁全长140米),小圪料沟大桥1座(桥梁全长100米),西营子中桥1座(桥梁全长60米),小桥2座。本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12.0m,双向两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小桥、涵洞和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50;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及相关附属工程等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最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不少于2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可相应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 1 月 22 日至2017年 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